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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有关问题的会议报道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20日   浏览: 1645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719,建设部副部长黄卫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有关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施仲衡、吕志涛,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科学技术司、标准定额司、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的负责同志,有关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了会议。施仲衡院士介绍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和专家围绕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等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十分迅速,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长春、大连、重庆、武汉、深圳、南京10城市20条线,运营线路总长444公里。全国48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已有20多个城市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前期工作,初步统计规划建设55条线路,长约1700公里,总投资近6000亿元。北京、上海、广州每年新增线路长度更是达到了30-5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对城市规划、环境、交通组织、公共安全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回顾我国城市轨道交通40年的发展历程,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值得认真思索和全面总结。与会代表认为,由建设部牵头组织全国力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对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降低城市运行成本,推动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创新和安全便捷的总体要求,系统地总结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广我国已经取得成效的城市轨道交通创新技术以及先进施工工法,着力研究解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轨道交通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会议要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一要立足于总结全国已经取得的并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相对成熟的技术,在此基础上,集成提炼出成套技术,并转化成指导性技术文件(如国家级工法、导则、指南、规程等)加以推广,避免重复研发投入,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二要筛选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营和管理中的具有全局性、共性的突出技术难题进行联合攻关,形成科研成果后尽快开展项目应用和试点。三要将有关成熟技术和科研成果,编制或修订成相应的标准规范,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标准体系。四要将有关的研究成果,尽快形成有关政策,有条件的上升为法规。

  会议经过讨论研究,议定以下意见:

  一、 关于项目的总体框架

  1、会议原则同意先设立八个课题进行研究。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本着自愿的原则,课题和牵头单位分别是:(1)城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关键技术,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牵头;(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技术与新技术体系,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推广委员会牵头;(3)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关键技术,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灾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牵头;(5)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标准体系,由建设部地铁研究中心牵头;(6)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管理模式,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牵头;(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智能化控制,由北京交通大学牵头。(8)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发展战略及创新体系研究,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牵头。会议原则要求每个课题负责人由相应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领域各项专题的设立,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各项专题的研究工作并形成最终成果。

  2、各牵头单位尽快提出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下设的专题、时间进度、组织方式等,并于810日前函告建设部质量安全司。

  3、科学技术司会同质量安全司、城市建设司等有关司局抓紧商有关方面起草项目申请报告,争取将其列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首批启动项目。

  二、关于项目的组织形式

  建设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黄卫同志牵头,质量安全司、科学技术司、标准定额司、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的主要或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质量安全司和有关司局的相关人员组成,并由质量安全司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推广委员会给予支持和配合。

  项目设立专家组,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施仲衡负责,专家组的日常工作由北京交通大学承担,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推广委员会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贯彻到研究工作的全过程,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分期立项,逐步完善,注意不同批次研究工作的衔接。坚持课题研究与示范工程相结合,以实践检验工作成果。

  2、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单位要认真负责,中途不得无故退出。各课题组要注意吸收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加,充分发挥其学术优势。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协调,建立指导项目开展的有关工作规则和制度,加强与参加单位和有关专家的沟通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4、标准定额司负责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做好项目研究与标准计划同步协调,有关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配合。

  5、要注重轨道交通发展的前瞻性和一些热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磁悬浮以及大空间、大开挖、大跨度土建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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