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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先进单位(集体)评分细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11日   浏览: 1815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先进单位(集体)评分细则》的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盐市建价字201247


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先进单位(集体)

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社会形象,努力实现“行业管理全省上水平,优化服务全市创特色、自身建设全局争一流”的目标任务,根据市造价处《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度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盐市建价字〔20128号)、《关于在全市工程造价行业开展“讲诚信、比服务、争先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市建价字〔20128号)等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先进评比活动。现将评分细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全市取得乙级以上资质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暂定级)。

二、评选条件

(一)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1、内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2、专(兼)职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效率高;

3、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4、市年初制定的县(市、区)主要工作完成到位,业绩优良。

(二)造价咨询企业

1、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2、积极参加市造价处和市造价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年度任务完成出色的;

3、认真参加省、市信用等级评价,取得2A级以上的;

4、企业守法经营、规范服务,工作业绩优良且提高幅度明显的;

5、各项业务活动严格遵守业务指导规程和省、市各项规定,年度无通报批评的;

6、企业党群建设、文化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等全面发展,年度受到省、市业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按评选条件提交《申报表》,并按附件12提供详细的台帐资料,截止时间为2013115日;

2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考核评选将在2013年首季度进行,具体考核标准仍按照盐城市建设局《关于下发〈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说明〉的通知》(盐市建字〔2008121号)文件执行,其结果一并纳入综合先进考评体系;

3、评选实行打分制,按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4、市造价处联合市造价协会成立评比小组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全市发文通报,同时在《盐城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和“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并推荐至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表彰。

以上通知,希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2012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综合先进单位评分细则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综合先进单位评分细则

3.2012年度工程造价综合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申报表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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