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宿豫招管办将不断探索建立四位一体、互相制约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多措并举规范招标领域的监督管理。
一是科技监管。建好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远程评标系统、门禁系统、信号屏蔽系统等监督平台系统,让招投标活动全程阳光运行。
二是职能监管。招管办与监察、财政、住建、审计、检察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一个综合监管体,对招投标过程联合监督。
三是内部监管。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个流程存在或潜在廉政风险,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科室内部、科室之间定期交流,相互监督,互为制约。
四是社会监管。定期开展“工程建设招标开放日”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行风监督员,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开标、评标、进行实时监督,定期听取征求对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而把招投标活动置于有效的社会监督之中。(杨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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