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盐建建筑〔2010〕29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
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
 
市各有关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承发包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苏建函价[2010]4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2009年7月1日后编制完成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全部纳本次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各专业计价表定额;
(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
(四)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
(五)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苏建招办[2009]6号);
(六)我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含拟建工程的所有实体项目;
     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与计量单位正确;
     3、项目特征描述准确清楚和完整;
     4、工程量计算准确;
     5、甲供材料价格取定符合市场实际,不过高或过低。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
    1、计价依据为04各专业计价表(古建园林、修缮工程除外);
    2、综合单价组成符合项目特征要求;
    3、组成综合单价的计价表子目工程量计算准确;
    4、乙供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执行,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经市场询价后价格取定合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无独立费项目;
    6、计取措施费时合理考虑施工方案;
    7、规费按照规定计取;
    8、及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以及编制说明)。       
四、检查程序、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具体工作由局招标办和市造价处共同组织实施。
(一)2010年8月5日前受检企业将受检项目资料报送造价处;
(二)2010年8月7日8月20日由局招标办会同市造价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三)2010年8月21日-8月31日将有关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并与抽检单位沟通;
(三)2010年9月30日前我市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报送省招标办和省造价总站。
  五、检查方式
    受检项目由局招标办和市造价处共同在被检单位项目台帐中随机抽取,每个受检单位检查一个既编清单又编招标控制价的项目。受检项目的审核由局招标办、市造价处和咨询企业业务人员交叉进行,实行规避原则。受检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文件和答疑;
    (二)设计图纸;
    (三)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四)工程量计算书。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如实提供完整备查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更好地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建设市场提供更优质的咨询代理服务。
以上通知,希认真抓好落实。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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