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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处积极策应“营改增”调整材价发布模式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1日   浏览: 1393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市造价处积极策应“营改增”调整材价发布模式

市造价处积极策应“营改增”调整材价发布模式

 

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税制改革要求,满足“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市造价处不等不靠,主动召集行业专家和建设、施工等企业负责人研究讨论如何无缝对接“营改增”后材料指导价和信息价发布模式。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市造价处一是明确建设工程计税方法,税前工程造价中需扣除增值税进项可抵扣部分,为除税工程造价;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税前工程造价中包含增值税进项可抵扣部分,为含进项税工程造价。二是为了方便企业投标、结算,合理控制工程成本,从4月份起同时发布含税价格和除税价格,使得税价的计算过程公开、透明、易理解。三是将举办“营改增”计价办法调整宣贯会,消除 “营改增”执行后,社会对工程投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等计价行为的误区。下一步,市造价处将密切关注 “营改增”执行中所遇问题的收集工作,针对问题将及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研究分析,做好解释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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