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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州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5日   浏览: 1642   作者: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关于开展徐州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理解,做好网络操作和书面资料工作,结合我市具体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和受理时间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1、今年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提交一张两寸免冠照片(背后注上姓名和单位):
    1)持老版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注册;
    2)注册证书遗失(请同时在省级报纸申明遗失,并提交报纸原件)。
    2
、今年延续与变更不可同时办理,需待延续注册审批结束后方可办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仍按原单位名称办理并在材料中附工商变更证明,延续过期未延续的需以原单位先办理延续待审批结束后方可变更。

二、书面资料受理时间:20131081020将书面资料按通知要求报送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电话:66998106.

附件: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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