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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确定68个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

文章来源:  至顶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02日   浏览: 1798   作者:至顶网

ZDNet至顶网软件频道消息: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消息,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遴选答辩会评审,工信部确定了北京、天津、重庆、深圳等68个城市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
  计划单列市:
  深圳市、宁波市、厦门市、大连市
  地市和县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邯郸市永年县
  山西省:太原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吉林市、延边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
  上海市:长宁区、杨浦区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张家港市、扬州市广陵区
  浙江省:杭州市、金华市(义乌)、嘉兴市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
  福建省:福州市、石狮市
  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章贡区
  山东省:威海市、淄博市、济宁市、潍坊市
  河南省:郑州市、济源市
  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孝感市孝南区
  湖南省:株洲市、衡阳市、郴州市
  广东省:汕头市、珠海市、惠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遵义市红花岗区
  云南省:玉溪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
  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伊宁市

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公布是落实该意见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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