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城镇居民住房保险落户宁波
日前,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正式落地。今后,镇海区城镇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房屋损失及安置费用或因危房撤离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将从住房综合保险中获得理赔补偿。
镇海住房综合保险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其发起者和首席承保者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该项目保障范围涵盖镇海区域内所有竣工时间在2001年以前的3层及以上城镇居民住宅,并将居民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房屋损失以及临时安置费用都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我们还将发挥保险专业技术,帮助政府建立城镇居民住房风险地图,随时掌握住房安全状况,减少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该公司总经理毛寄文表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保费为204万元,全部由当地财政支付。其中,城镇居民住房保险总计投保房屋1834幢,面积326.77万平方米,住房保险保障金额93.45亿元,保障范围包括: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居民房屋损失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房屋整体成为危房或政府根据房屋实际危险状况发出强制撤离令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赔付标准为每平方米最高赔偿限额2500元,临时安置费用每次事故最高安置180天,每平方米每天的安置费用为1元。
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为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500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赔偿限额200万元;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
镇海区区长魏祖民介绍,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设立是镇海区2015年政府实事工程之一,实现了社会、政府与保险企业的多赢。预计受惠群众接近10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40%以上。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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