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建价[2015]4号
关于公布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镇备案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咨询市场秩序,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地一步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的补充意见》(镇政办〔2014〕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建设类企业进镇备案管理的通知》(镇政建〔2014〕270号)精神,外地建设类企业进镇从事经营活动前必须办理进镇备案手续。截止2015年3月31日,已有16家外地造价咨询企业申请办理了进镇备案,经市造价处审核资料及现场核查,符合备案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依据有关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市造价处将加强市场巡查,定期公布备案情况。对未进行资质备案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咨询业务或已备案但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又未能按期整改的造价咨询企业将予以撤销备案,并作为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通过行业监管措施向社会通报并告知建设各方。
附件:已办理进镇备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16家)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4月2日
抄报:市住建局
抄送:各辖市(区)造价处、镇江新区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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