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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禅城公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5日   浏览: 987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贯彻实施产城人融合发展战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日前公示了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博士学历或获得高级以上职称者可免租。

细则规定,在禅城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必须符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经区人才服务管理部门确认为禅城区急需引进人才3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者进行评分,90分或以上者可免租,90分以下者租金可减半,学历为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达到高级以上者可直接评90分。

细则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只能申请租住一套公寓,且配置房型应与申请对象相对应。原则上,个人及两人家庭可分配一房一厅或单间住房;其他家庭,如与父(母)、子(女)同住的两人或姐弟、兄妹两人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可酌情分配两房或以上户型。对企业承租人才公寓作为集体宿舍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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