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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应严控减排指标新增量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28日   浏览: 1348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我国各地减排工作进度差距较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十二五减排工作将更加艰难。要顺利实现十二五减排任务,笔者建议如下:

  明确地方政府的主导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减排作为促发展、转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切实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

  摸清基数,科学掌握二氧化硫及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十一五期间,向主要排污企业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需完成的减排总量、实际完成情况,是抓好十二五减排工作的关键数据。各地应根据环境统计、在线监测、环评资料、日常监督检查、污染源普查、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等综合情况进行核实,评价数据的合理性,为十二五减排掌握现有排放量、合理分配减排任务提供数据支持。

  彻底排查十二五新增减排指标的实际排放数据。重点核查燃煤锅炉、现有排水企业和农业面源,根据农业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查清新增减排指标的排放基数,为完善、制定减排计划提供基础数据。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排污新增量。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以新带老,在原有项目中消化;实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环保部门应依据当地的环境现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容量等核定允许排放总量,对无总量指标和总量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严格实施环境容量和质量控制一票否决制。

  科学预测减排指标的新增量。新增量预测包括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3部分,预测口径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后的口径为准。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和产排污系数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工业部分采用排放强度法预测,城镇生活、农业源采用产排污系数法预测。

  密切掌握减排工程的进度,及时进行督导。强化老污染源的管理,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将其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加强舆情监督,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不积极开展减排工作或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要及时报地方政府进行问责。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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