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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6日   浏览: 1737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针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缺位现象,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实名制的管理对象为在陕西省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或监理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企业包括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监理企业包括驻工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此外,施工、监理等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岗位人员也包括在内。

        通知指出,该省将通过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制作并核发实名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将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信息及项目信息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施工、监理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刷卡和面部识别等技术,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信息实时传输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

        通知要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投标文件的承诺配足配齐并坚持到岗工作。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时间按日计算,不得少于每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

        通知指出,陕西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时,将实名制的实行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一是考核人员实名卡信息与上报资质信息的一致性,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二是考核其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实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三是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规范其从业行为。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项目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鲁班奖、长安杯、文明工地等奖项的评选。同时,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工作安排,陕西省将于今年7月至8月,对全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核发实名卡,2014年年底前完成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实现全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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