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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次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2日   浏览: 1384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月14日,记者从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得到消息,今年沈阳市经适房货币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沈阳提出申领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共有3167户,经社区、街道、区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合格的有1075户。

 

  购房可得补贴

 

  这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陆续拿到保障住房补助资格认定书,在买到新房或二手房后,即可获得经适房货币补贴。

 

  “经适房货币补贴资金近期可到位,届时我们将及时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胡长生表示。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原则是“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市民随时可以申领。

 

  货币补贴最低1.3万元

 

  今年,沈阳市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政府运作改为市场运作,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由暗补改为明补。经适房货币补贴最高5.5万元、最低1.3万元。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

 

  据了解,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发放方式有两种:购买新房的,有关部门将把货币补贴直接划拨到开发商账户,冲抵购房款;购买二手房的,在办完过户手续或领取房证后,才能得到货币补贴。


标签: 发放 , 首次 , 沈阳 , 补贴 ,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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