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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将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连云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0日   浏览: 1860   作者:连云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度市级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自2015年起,全市将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制度。

  推行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重要部署,也是机关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新的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将市级已有的、覆盖面广且与机关绩效关联度高的目标考核、软环境考评、作风建设考评等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精神进行有机整合和整体设计,形成新的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包括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满意度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4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三级指标。考评方式上,实行内部考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过程控制,将过程与结果摆在同等位置,通过过程监管和节点控制,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同时,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与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构编制、财政资源配置、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结合,实现奖优、治庸、罚劣。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市级机关绩效管理的实施范围为市级各类机关,部分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驻连部省属单位参照实施。对被考评单位根据主要职责、所承担重点任务的不同进行分组,提高考核的公平性。驻连部省属单位不考评具体工作内容,结合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情况,主要考评社会满意度。市各民主党派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由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绩效管理工作分别由市国资委和市金融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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