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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 “四个跟进” 确保标后监管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浏览: 2531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宿豫区以“四个跟进”的措施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将标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制度跟进抓优化。认真学习贯彻省市一系列新的文件规定,加强法制化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标后监管制度,新出台了《宿豫区招管办履约保证金退付管理制度》、《宿豫区招投标标回访制度》等制度,使制度建设更能紧贴实际、紧步跟进、易于操作,保障有力。

    二是项目跟进抓回访。建立一套信息完备的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台账,做到项目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方建设主体等资料齐全,便于查阅和联系。国有资金中标后全部下发《标后监管专用手册》,对各施工主体进行不定时回访抽查手册使用情况,着力解决招标投标与施工过程“两层皮”现象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全程跟进抓监管。建立了上下联动、互促互进、形成合力的标后监管机制。区监察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的监督、协调工作;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的跟踪监督和执法检查;区招管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标后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区审计局、财政局分别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款支付环节的审核。

    四是整改跟进抓落实。对督查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对各建设主体负责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问题、每一个项目落实情况都要一追到底、一问到底,直到工作落实到实处。(孙守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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