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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任性,有约束才能做出好建筑

文章来源:  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8日   浏览: 1942   作者: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明确提出,要把城市规划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加强城市设计”。

城镇建设水平,不仅关系居民生活质量,而且是城市生命力所在。这其中,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行业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城市是人们栖居的场所,建筑则是为人服务的,必须与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产生某种联系。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霍兵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必须支持和鼓励建筑创作,但在创作的同时也应该符合城市定位、城市特色与规划,只有在比较有约束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好建筑。”

城市设计贯穿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

记者:城市设计其实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应该是包括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等若干种元素在内的一种综合科学。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您是怎样理解的?

霍兵:城市设计确实非常重要,应该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的全过程。通过这几年国内各个城市的实践,城市设计虽然目前还不是一个法定规划,但其作用还是非常大的,所以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如何使其规范化、法制化。

天津市在滨海新区的于家堡、金融区进行了一些相关尝试,让城市设计法定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国外经验来看,城市设计要科学指导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必须考虑到周围环境、城市整体风格和风貌。我们曾经认为要避免对建筑设计进行限制,但是现在来看,建筑设计首先应考虑城市整体效果,不管是功能上、造型上还是形式上都应如此。

建筑设计是一种创作,因此,创新是值得鼓励的。但建筑设计应该符合城市定位、城市特色等,并符合城市设计对城市不同区域的不同考虑。

从规划角度看,城市每个区域的红线、绿线、建筑退线等都不尽相同,因此,不同区域就应适应自己区域的导则。比如于家堡虽然安排了退线,没有绿线,但对建筑情况、退线率都有具体要求,对建筑高度、位置、出入口方向都规定得非常仔细,并依据这些来指导建筑设计。这样,建筑风格和人们对整个城市空间环境的感觉就会非常统一。

城市设计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记者:在城市新区,建筑可以通过城市设计实现基本风格和风貌统一。那么对于城市既有建筑的保护和传承,如何实现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霍兵:城市设计对于古建筑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包括新老协调的关系,都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中,有些城市规划编制得不错。例如伦敦和巴黎的城市规划是对历史绝对的保护,保护工作进行得非常好。但现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包括北京市在内,已经形成新老建筑交织的状态,这就更需要协调,更需要在城市规划时认真思考。

北京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比如对旧城区进行高度控制,但目前管理还比较粗放。

以后,应该通过细化城市设计,把每个地块都进行非常详细的控制,包括对形体、容积率都要提出要求,然后通过不同的建筑形式进行表达。通过城市设计,建筑会和周围的环境较好地协调。

根据城市设计提出不同区域要求

记者:最近半年,我们经常会谈到“奇奇怪怪的建筑”,有消息称,未来可能会有相关标准来界定和判断哪些建筑“奇怪”,哪些是符合城市风貌要求的。您认为应该如何定义“奇怪”?

霍兵:从天津的建设情况来看,这几年我们通过城市设计工作和制订相关导则,不断在强调建筑的整体性。所以,现在天津的总体风格比较协调,没有出现“奇奇怪怪的建筑”。

建筑设计、建筑创作虽然包括很多技术成分,但根本上还是一种艺术创作,大家可以有不同看法,判断标准也会因人而异。但如果大家普遍认为某个建筑比较“奇怪”,那么这个建筑可能就有些问题了。

这些建筑为什么“奇怪”?因为这些建筑和周边环境不协调。我们允许建筑设计创新,最近几年也有很多建筑获得了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协调”这个因素必须处理好。我们可以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划定一些不同区域,并分别提出要求,确定哪些是必须按照城市整体性设计的,哪些是可以创新的,要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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