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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调整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的通知》

文章来源:  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1日   浏览: 2665   作者: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徐建价〔20155

 

 

关于调整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市造价管理处于近期组织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取典型工程对单方造价重新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现调整直接发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供社会参考。

原徐建发〔20141号文件发布的《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废止。

 

 

 

 

附: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20153月份测算)

 

 

 

2015323


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20153月份测算)

                                     单位:元/M2

序号

工程类别

结构形式

层数(檐口高度)

直接发包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1

多层住宅

框架

6层(含)以下

1320

2

小高层住宅

框架

11层(含)以下

1370

3

中高层住宅

框剪

12层以上18层(含)以下

1450

4

高层住宅

剪力墙

19层以上

1550

5

多层、小高层综合楼(普通装修)

框架

11层(含)以下

1370

6

中高层综合楼

框剪(筒)

12层以上20层以下

1420

7

高层综合楼

框筒

20层以上28层以下

1660

8

工业厂房、仓库

框架

 

1070

9

工业厂房、仓库

钢结构,不含重型吊车梁

 

900

备注:

1、本表数据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发布,供招投标监管机构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时参考。

2、测算时已将全部甲供材计入综合单价,并将门窗工程、外墙保温及涂料等图纸范围之内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计入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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