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