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省住建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建注函(2015)93号)的要求,市造价处将组织2015年度南京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料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5年5月11日;5月18日,申请人进行初始注册网上申报。
2、2015年5月13日;5月19日,5月25日;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申请人将初始注册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市造价处市场管理科。
3、书面申请材料受理地址: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0室,电话:84784531,84784536。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