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63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白沙等3539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