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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31日   浏览: 1631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09〕29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
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充分调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提
升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内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均可申请参加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
    1、取得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三年(2006年12月1日前取得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分支机构以工商登记满三年为准),并符合建设部第149号令规定的资质标准;
    2、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行业规定,社会信誉良好;
    3、2009年以来,在管理机构组织的咨询质量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4、造价咨询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
    5、员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和参加年度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认真采集工程造价咨询案例;
    7、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活动,能按照造价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为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均可申请参加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的评选:
    1、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满3年及以上,在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分支机构)执业的造价工程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社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有较突出贡献,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保证咨询成果的质量,完成的咨询项目有半数以上获有关方面优良评语;
    4、2009年以来,个人及从事的造价咨询项目,在管理机构组织的咨询质量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5、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能协调处理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自觉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继续教育结业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按照造价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为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在本行业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和参加年度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认真采集工程造价咨询案例。
    二、评选工作的程序、方法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将采用社会调查与造价管理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2010年元月5日前,各参加评优的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向所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企业直接向市造价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县(市、区)组成评优初审小组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10年元月10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
    (三)市造价管理站组成评优考核小组,对各申报的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查和现场考核,并综合审查、考核、社会情况进行评选,确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名单,审核结果在扬州市建设局网站、扬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示。
    (四)对评选出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授予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200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
     三、申请2009年度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材料
    (一)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一);
    2、2008年12月2009年11月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发票复印件;
    3、2009年度造价咨询企业创优总结(应包括企业机构建设及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咨询业务开展情况、企业文化建设、参加管理部门活动等情况);
    4、其他有关获奖证明材料。
    (二)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创优总结(主要是年度内所承担的主要项目和先进事迹);
    3、2009年发表的工程造价方面的论著,提供书面材料;
    4、其他有关获奖证明材料。
    四、评选工作的要求
    1、企业、个人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2、此次评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因评优给咨询企业增加负担。
    3、各县(市、区)接此通知后,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以真正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一: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
    附件二: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市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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