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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09日   浏览: 2385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加快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加快供热计量管理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实现系统节能最大化;

◇加快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制订和实施工作,确保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加快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清查工作,确保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本报讯 记者耿庆海 通讯员张殿方报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供热计量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省将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5方面入手推动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山东省将加快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山东省已落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2649万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开工。该省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收尾竣工,确保采暖期前投入使用,并同步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同时,加快供热计量管理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实现系统节能最大化。山东省要求各地积极搭建供热计量数字化监测平台,对供热机组、换热站的供热情况和终端用户的用热情况,实行在线自动监测监管;指导供热企业尽快搭建供热计量远程调控技术平台,依据不同天气、不同时间、不同用户的用热需求,对热源机组、管网、换热站、终端用户的各类数据进行在线实时自动智能调控监测,实现按需供热、按需用热。

加快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制订和实施工作,确保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山东省要求,今年采暖期,凡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今年年底前,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的城市,实行分户计量收费的居住建筑占集中供热面积的比例须达到35%以上,设区城市达到30%以上,其他县市达到25%以上。

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顺利推进项目建设。今年,山东省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两亿元,并将各地资金配套情况作为政府节能目标考核的评分依据。该省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居民或原产权单位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热力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中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热力公司加大对节能改造的投入,通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回收投资。

此外,加快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清查工作,确保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山东省要求各地在今年采暖季前,对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对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供热企业安装到位,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但不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限时更换或维修到位。对不合格的供热计量装置公开曝光,并限制其进入山东市场,已准入或备案的要坚决清退;已安装合格供热计量装置但未收费的要督促供热企业实施计量收费。

据了解,山东省已经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省对市政府、市对县(市、区)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严格按照标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山东省要求各地要继续坚持把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的做法,对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单位和用户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开展供热计量改革或推进缓慢的供热企业要停止发放补贴,情节严重的在全省通报直至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耿庆海 张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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