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5〕06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连云港市
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数据提供依据,根据《关于提供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连建价管〔2011〕04号文)文件精神,现对报送2015年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选取的工程应具有代表性,且工程必须是近一年竣(开)工的项目;
2、报送的内容为城市住宅造价信息、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在报送时,对城市住宅造价信息、要求多层、小高层、高层三种类型均应包含,在上报的各种类型中,要对工程概况、工程特征描述完整,如:土建、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齐全;
3、企业负责人对报送的各项指标应严格把关,派专人把关,数据要填报完整、正确;不包括的内容要说明,招标控制价没有开、竣工时间,在说明里要填写编制时间。
4、按照2011年的表格样式填报。
5、各单位报送的经济指标质量好的内容,将刊登在《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或有关的工程造价信息网上;
6、每半年对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对没按规定上报的单位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报送时间:
指标报送分1季度报送,3季度报送。各家每季度报送的指标数量不得少于指标分配表中的一半以上,报送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电子邮箱:lygzjglz@126.com
联系人:于秀霞、邱建秋
电话:85502920、85505620
附件:2015报送造价经济技术指标任务分配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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