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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05日   浏览: 1615   作者: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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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7年4月5日 0:00   阅读次数:1306)    关闭窗口
江苏省建设厅

 


苏建函注册〔2007〕207
 
关于开展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162号)要求,现将我省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申请条件
1、受理范围。通过2006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第150号部令)第十二条不予注册情形的均可申请注册。
2、申请条件。申请初始注册的,符合第150号部令第九条规定,并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详见附件1。提交的书面材料,凡复印件不清楚,或有涂改痕迹的无效)。
二、申请方式和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第150号部令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委托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书面资料由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集中整理后,向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申报。网上注册须知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以及人事档案关系证明见附件。申请人对本人初始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负全部责任。
2、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预审。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管理,申请人可委托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以及书面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核(证书类原件验核后及时退还)。同时,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然后将《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按受理号顺序装订)、申请人照片(按受理号顺序装袋,每30人装一袋)、申请人初始注册申报资料一份、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验核一览表(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单位名称、单位类型、考试通过年度、验核意见,格式为电子表格)在规定的时间集中报送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3、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31前报建设部终审。
三、时间安排
(一)2007年44日-420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注册和上报书面资料。
(二)2007年423日至430日,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汇总,并于20075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执业资格注册窗口。报送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7楼。
四、初始注册费用
注册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规定,注册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费30/人。
联系电话:025-83346169(兼传真)
联系人:李莉
附件1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资料封面
附件3: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
附件4: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样式)
 
 
00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注册造价师   初始注册   通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省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厅                             
共印26份
附件1:
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
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江苏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江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
※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人事档案关系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市场、××劳动力市场。(模版详见附件4)。
※注册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注册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包括暂定乙级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本)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证件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信用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用指数。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如果申请人是2005年以前(含2005年)考取的造价工程师,必须每年有40学时继续教育内容。
8、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打印申请表,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初始申请表打印,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叁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各市造价注册管理机构。
※打印前,在计算机页面设置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角设置为空白。
9、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在界面中选择要上报的机构和上报年度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上报。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
10、若在个人注册受理时间内,本人发现网上注册有误,可与省注册管理部门联系,将个人网上注册申请资料打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上传。
二、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
(一)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所有资料均要求一式两份: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贴本人照片,注册单位须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注册单位和受理号)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针对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满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每年必须有40学时继续教育内容)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成果内容包括:
1)成果项目类型为近两年本人编制或审核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标底、报价、结算;
2)成果项目类型为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提供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3)成果项目类型为近两年本人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
(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上述资料1、49项为原件,358项为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并加《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资料》封面(见附件3)和目录,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
 
 
 
 
 
 
 

 
 
附件2
 
2007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资料
 
 
                               
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号                        
                                 
 

 

附件3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
 
被证明人姓名
 
注册单位
 
联系电话
 
注册单位地址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年,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全称(盖公章)
 
     
1
 
 
 
该业绩确系被证明人完成,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盖章
 
   
 
本人完成部分
 
 
刊载期刊
及期号
 
 
   
 
证明人电话
 
2
 
该业绩确系被证明人完成,特此证明。
 
 
 
 
 
所在单位盖章
 
             
 
本人完成部分
 
 
刊载期刊
及期号
 
 
   
 
证明人电话
 

附件4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填写省建设厅                      :
(填写公司名称)          
该公司以下人员(共   人)的人事档案现已存于我中心:

存档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存入日期
 
 
 
 
 
 
 
 
 
 
 
 
 
 
 
 
 
 
 
 
 
 
 
 
 
 
 
 
 
 
 
 
 
 
 
 
 
 
 
 
 
 
 
 
 

 
特此证明。
 
 
(人事代理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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