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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苏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5日   浏览: 1697   作者:苏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47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

内部管理的通知

处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住建局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1.加强全程节约管理。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严格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管理,实行单位统筹使用。建立办公用品、物品采购的验收、审批、保管制度,做好物品领用记录台帐。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支出。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做好单位购建固定资产限额范围内的报局备案和审定工作。处置资产(包括转让、报损、报废等),按规定逐级审批,专项资产(房产、机动车辆等)的处置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3.确保廉洁节俭过节。按照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礼及购买香烟、高档酒,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明各项工作纪律

4. 着力规范工作制度。着力整顿单位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严防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等情况出现。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擅自脱岗、打牌、下棋、打麻将、睡觉、玩电子游戏、网上购物炒股等行为,以及无故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在从事价格信息、杂志编辑、定额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主动接受各级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的全面监督。

5.定额管理、计价解释、答疑、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材料不受理不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不一次告知等现象发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履行好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责。

6.实行办事指南,挂牌上岗服务。在处大门口广告栏明示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各项服务内容科室及办公室楼层、门号。各办公人员胸卡上岗,办公桌上必须设台卡,以便于群众办事及监督。

7.倡导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乐于付出艰苦努力的新风尚。鉴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鼓励具体负责的同志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工艺、测算相关参数,及时统计分析,整合各方资源,及时总结和评价,不断增强造价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出台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工程计价标准、定额、指标信息等工程计价依据,引导和调控工程造价水平,提高工程造价“政府宏观调控”水平。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

8.利用处务会、学习会经常对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有效提高自身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在我处得到有效落实。

9.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请假制度,需请假(事假、病假)者应提前报告,请假超过1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单位主要负责人离苏出差,应经分管局长同意、审批。

10.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单位的财务支出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预算追加程序逐级报批,未批准的不得开支。支出项目中按规定需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实施。加强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管理,制定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发文和市财政局发文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单位工资收入管理,年度工资总量发放严格控制在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以内;单位领导收入严格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个人年度收入总额发放;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购建固定资产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报局备案,10万元以上的报局审批,严格加强单位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规范外出考察学习

11.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须根据实际工作事先明确考察学习活动的主题或课题,制定计划,明确考察学习活动的参加人数、考察线路、时间、费用和带队负责人。考察学习要本着“必要、节约、安全”的原则,合理安排线路,严禁以外出考察为名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夹带出境的情况。考察学习归来要根据考察主题,及时撰写调研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外出考察学习须执行审批制度,填写《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审批表》,提前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审批。未经审核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停止一切职工福利性旅游活动。

四、落实公务用车管理

12.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制度。车辆由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落实专人加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并接受单位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严守纪律,严格管理,群众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使公务车辆真正用于:(1)每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的采集;(2)每月定额管理的调研;(3)造价咨询单位的检查指导;(4)到建设工地进行数据测定;(5)其他工作需要的用车。

13.强化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持卡加油,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的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每月做好台帐,记录好公里数,将用车使用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使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真正做到即维修保养又节约经费,堵绝维修环节的漏洞。

14.落实节假日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非工作日、节假日车辆封存停驶制度。单位所有车辆要停放到本单位认定的车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放到其它位置。

五、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15.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系列规定,严格落实《苏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严格开支标准。对前来我处考察学习的兄弟省、市人员,一般招待一次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不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进入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娱乐场所。

六、严格控制会议活动

16.不开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尽量集中整合会议内容或者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可通过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开会部署。从严从紧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期间安排工作餐,不宴请与会人员,不在高级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宾馆饭店召开会议。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代表(出席)证等,不发笔和记录本,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7.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自查、考核力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上述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年终总结内容及年度考评。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向住建局报告。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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