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5〕35号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2014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暨2015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通知》(宁建价字〔201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报送情况予以通报,并将2016年度报送经济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通报
1.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4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经济指标103例(见附件1),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21例;工程造价实例分析36例;城市住宅造价信息44例。综合上半年报送的79例经济指标,通过筛选分析共有52例经济指标被采用并上报省造价总站(见附件3)。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报送经济指标,报送数量为0。
(2)部分甲级企业报送的指标种类缺少一种或两种。
(3)部分企业存在重复上报的问题,将相同项目的相同指标重复上报。
(4)部分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填报严重缺失,甚至每个指标只填一个基本情况表;许多经济指标基本情况表中没有填写开、竣工日期,无法判断是否为结算指标数据。
(5)部分企业选用的指标数据源为招标控制价、指标数据源的结算年度比较久远、选用指标数据源为非南京地区的项目。
(6)部分企业上报数据的格式为自己编制的word文档格式而非从系统里下载的格式。
3. 处理决定
(1)对按时报送经济指标并超额完成且填报内容符合要求的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表扬(见附件2)。
(2)对上报数据符合要求并被采纳上报省造价总站的29企业予以通报。
(3)对没有报送经济指标的10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批评(见附件4)。
(4)对报送不全的1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预警(见附件5)。
4. 说明
本次企业上报情况统计数据为下半年的上报情况,对于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内容严重缺失的,本次不作上报数据的统计;采用并上报省造价总站的经济指标是从企业全年报送的经济指标中进行筛选。
二、2016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要求
1.技术要求
报送的经济指标分为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和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三类,选择的项目应是南京地区各项数据指标完整的工程结算,并且为近两年完成结算的项目。
(1);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以审定的工程结算为主的住宅(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造价实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
(2);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应选择某个实例工程,要求对造价形成过程进行解剖分析,分析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变量和指标对比。
(3);城市住宅造价信息;选择的住宅类型应兼顾多层结构、小高层结构、高层结构三种。
2.数量及时限要求
典型工程造价指标: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1例(9月底前报送);
工程造价实例分析: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1例(9月底前报送);
城市住宅造价信息:甲级企业(含分支机构)全年至少2例(4月底、9月底前分别报送);
乙级企业全年应至少任选一个类型报送1例(9月底前报送)。
3.报送方式
登录;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选择;咨询市场监管;,点击;南京市咨询企业监管系统;,按页面要求登录后下载相关经济指标文件,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指标文件。
联系电话:025;84784581、84784562(数据报送技术服务)。
4.管理要求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的测报工作,合理选择工程项目,注重提升测报质量,严格按规定的数量及时限完成报送工作。我处将把各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经济指标的数量、时间、质量及被采用的情况列入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附件:1.南京市201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统计表;
2.南京市201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3.南京市2015年企业报送的经济指标被采用并上报省造价总站统计表;
4.南京市2015年下半年未报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名单;
5.南京市201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报送不全被预警的企业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