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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下建筑企业如何发展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07年09月17日   浏览: 1506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3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张,在需求市场的强劲拉动下,以钢材为首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上涨幅度之高、持续时间之长出乎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预期,给建筑业、房地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影响到已经刚刚开始好转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一、建材涨价给本已好转的建筑业带来新的影响
  2003年,钢材的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增长30~40%,水泥平均价格上涨10%左右,进入2004年的前三个月,两种材料价格仍继续攀升,特别是居高不下的钢材价格继续上涨,在一些经济发达、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地区,上涨幅度达到100%以上。而水泥价格也因地区差异呈现不同的上涨幅度,特别是江浙地区最高价格超过了500元,创十年来价格之最。无疑,建材涨价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影响。
  1.从积极的角度看,提高了建筑企业抗风险意识。持续一年多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对建筑业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从积极的角度看,整个建筑行业,包括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特别是政府发包工程的项目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都需要认真反思建筑市场存在的管理、合同、风险等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尽可能争取到工程建设项目,在投标合同中基本不考虑风险系数,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缺少当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达一定幅度以上时要对合同款或单价进行结算调整的条款,市场隐患巨大。这次出现的大规模建材涨价,将促使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注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也有利于促进管理部门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尽快和国际建筑市场环境接轨。
  2.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陷入被动局面,面临生存危机。由于建材价格的上涨,施工企业资金主要都用于支付远远超出预算的材料款,在一些地方,由于施工企业无法承担建材涨价追加的成本,要么停工,要么延缓建设进度,等待建材价格回落后再恢复正常生产,这些消极行为直接影响到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而开发商不仅不追加投资分担上涨的成本,还以施工企业延误工期为由而拒付工程款,给本已生存困难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如哈尔滨市最大的民营企业集团金马集团在去年底贷款付清全部材料费(其中5000万元直接用于结清农民工的工资)后,却因开发商拖欠数千万元的工程款而陷入困境。
  3.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加剧了本已好转的拖欠工程款问题。
  在投标实行量价分离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较大。原材料价格上涨,工程成本增加,再加上由于钢材供应紧张,钢材生产企业普遍要求先付款后供货,使施工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加剧,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资金链出现断裂,施工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将产生对农民工工资和其它材料款新的拖欠问题,使正在进行的清欠工作难度加重,给社会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当前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业影响巨大
  为了防止国民经济继续过热,特别是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和房地产等行业的投资规模,国家从去年开始逐步加大调控力度,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提高相关行业资本金比例、紧缩银行贷款、全面清理固定资产项目,整顿期间不再新批转非农业用地等。到今年4月末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42.8%,增幅比今年1~3月回落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趋缓,1~4月份增长34.6%,比第一季度回落6个百分点。到目前为止,宏观调控效果开始初步显现,投资增长速度在逐步下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较为明显,钢材价格在国家的强力调控和限价政策指导下,已从1~3月份的3800元/吨降到4月份的3250元/吨。
  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全面清理整顿,包括央行121号文件规定禁止施工企业向开发商垫支资金,对建筑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导致新开工项目增幅减少,在建项目也因资金短缺或缺乏合法手续等原因而被迫停工,建筑企业工程量相对减少,规模扩张速度放缓,以规模求效益、求发展的生存之道受到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开发企业未来的竞争将主要体现在资金实力的竞争上,但银根紧缩政策将导致开发商资金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拖欠工程款问题将进一步恶化。在当前宏观调控背景下建筑业如何寻找适者生存的发展道路,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三、保持建筑业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稳步运行意义重大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各行业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处于支柱地位,特别是最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持续增长,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4.7%提高到2002年的6.7%。年均增长速度(12%)远远高于GDP增长速度,建筑业利税额逐年增长,前十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0%,为增强国民经济实力,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建筑业具有强大的就业吸纳能力,多年以来,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从业人数的增加,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为5.28%,年均增长速度(1.6%)高于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同期增长速度(1.2%)。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除服务业外,主要靠建筑业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就业问题。2002年,建筑业从业人数总计为3893万人,其中来自农村的从业人数为2797万人,占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新增就业人口的70%以上。
  建筑业的重要地位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巨大作用,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中要密切关注建筑业的发展与生存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建筑业走向持续健康的发展道路,否则,不仅影响到几千万就业人口的吃饭问题,更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四月末,各级政府通过价格调节杠杆有效地抑制了钢材价格的高位运营,特别是随着钢材供需关系进一步的变化,建筑材料价格可能仍会进一步小幅回落,但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可能回到当初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时的报价水平,建筑企业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就是寻求新的发展出路。

    四、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的选择
  1.以市场方法解决市场经济供需失衡带来的问题。
  各地区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同,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也呈现较大差异。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建筑企业和开发企业多是通过市场渠道解决问题,一般是建筑施工企业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主动解决涨价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民营开发企业更能适应市场变化,应变能力强,通过协商实事求是地分摊价格上涨带来的增加成本。与此相反,在一些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普遍还存在着依赖政府政策帮助摆脱困境的思想,出现等待观望的现象,带来的后果是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双输,陷入两难困境:对建筑企业来说,由于不能积极与甲方沟通追加工程款,导致停工待料延误工期或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对开发企业来说,不能理性地看待建材涨价这种突发事件,一味纠缠于按合同中清单报价结算工程款,导致工程延期、质量下降,特别是不能按期交房带来的交房纠纷,影响了企业的信誉和商品房销售进度,业主也会因此拒交各种费用,造成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因此,市场上出现的供需矛盾问题,不仅需要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企业自身也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冷静分析形势及影响,把握先机,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2. 加强对招投标合同的正确引导和管理,改变最低价中标的做法。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并非一概以最低价中标。国际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非常重视综合评价标准,中标者往往不是最低标。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尚停留在低水平上。另外,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技术层面看,还无法解决什么是成本价,怎样评价投标过低等关键问题,在实践中容易引发恶性竞争。因此,在实际运作中,把最低价中标修改为合理低价中标比较合适。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参照国际惯例,明确规定建设合同必须增加有关风险条款的内容,保障甲乙双方对等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单位的正常工程建设。对于投资额巨大、建设期长的重大工程,应在清单报价基础上明确一定时期后须随市场信息价进行调整的条款。
  3.以科学的发展观建立政府投资工程的应对机制。
  在建筑市场清单报价合同中,有80%左右都是政府投资工程,由于单价不可变更,缺乏风险条款,此轮建材涨价对政府工程影响最大,停建、缓建项目很多,反映出政府工程市场应变能力不足,管理体制严重缺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应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投资数额,包括工程结算时,以合同为基础,按相应专业和地方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工程承包和发包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价格上涨的负担问题。二是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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