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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召开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7日   浏览: 2252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有关行业造价管理机构:

  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2~4日在上海市、9月10日~12日在北京市、9月16日~1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讨论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实施方案;

  (二)讨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体系和定额体系;

  (三)讨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修订意见。

  二、参加会议人员

  请各省按照会议内容选派相关处、站负责同志和熟悉业务同志参加前两天半会议,参会名单见附件1.第三天下午听取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意见,企业参会名单由会议所在地管理部门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确定。

  三、会议时间

  (一)上海会议:2014年9月2~4日,9月1日报到。

  (二)北京会议:2014年9月10~12日,9月9日报到。

  (三)银川会议:2014年9月16~18日,9月15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

  (一)上海会议:上海市斜土路688号,上海华美达和平大酒店,021-53028888*8204.

  (二)北京会议:北京西城区展览馆路甲5号,北京银龙苑宾馆,010-68351166.

  (三)银川会议:银川市解放东路6号,银川宁丰宾馆,0951-6090001.

  五、有关要求

  会议讨论的相关材料请登陆www.cecn.gov.cn下载,请参会代表提前做好准备,提出意见建议。

  六、有关事项

  (一)上海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承办,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协助做好会务工作;北京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承办;银川会议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请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二)请上海参会人员于2014年8月27日前将回执(附件2)传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北京参会人员于2014年9月3日前将回执传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所,银川参会人员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回执传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会议期间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

  标准定额司:程文锦 010-58933231 18101067967

  标准定额研究所:刘大同 010-58933851 18201684914 liudt@mail.cin.gov.cn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薛秀丽 13601148389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魏吉 021-64224566 13816409297

  冯闻 021-54614788*6027 13671817166 feng_wen2001@126.com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哈默冉 0951-5054650 18995185629 nxzjgl@163.com

  李  莉 0951-5065438 18309587775

  附件1:参加审查会人员名单

  附件2:回执

  标准定额司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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