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建价协[2015]10号
关于增补和调整协会副秘书长的决定
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及个人会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由秘书长提名,并提交协会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增补苏坚同志为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调整印剑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赵云峰同志不再担任协会副秘书长。特此公告。
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5月6日
抄报: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抄送:市造价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