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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修订建筑物起名规则 “花园”绿地率调整为30%

文章来源:  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8日   浏览: 1950   作者: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成都修订建筑物起名规则 “花园”绿地率调整为30%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成都已对《成都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从建筑物名称备案范围、备案名称标准等各方面进行了完善。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建筑物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数字和标点符号等。起名为广场的建筑物,应达到室外地面应有面积不小于2千平方米的集中室外开敞空间向公众开放的标准;以花园、园、苑等作为通名的建筑物,其绿地率要求由35%调整为30%;以庄、院、庭院等作为通名的建筑物,其绿地率要求由40%调整为35%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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