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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宏观调控 强化市场监管 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  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16日   浏览: 1666   作者: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为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郑州市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题会议精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强化限购,增加供应,努力使住房供求关系趋于平衡。我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根本原因是出现了短暂性的供求关系紧张,最低时住宅累计可售面积为348万平方米,仅可供应4个月。为此,我市将调整供求关系作为调控的核心。一方面,强化限购,在确保刚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压缩投资空间,将单身购房年龄由18岁调整为20岁,并要求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另一方面,增加供应,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今年年底前开工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给予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热情;加快推进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使价格相对较低的近3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集中入市,改善供求关系。

严把两关,正确引导,努力使住房销售价格趋于平稳。一是严把预售关。新入市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申报销售价格,控制合理利润,对于预售方案中价格过高的,暂不核发预售证。二是严把监管关。建立了住房价格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一个楼盘分批报售、分期不断推高房价,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的项目暂停网签;加强市场监管,将价格涨幅较高的项目作为重点,开展限购政策专项检查。三是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分层次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释放政府调控决心,客观分析市场形势,引导企业正确理解住房属性,合理确定市场价格,使之主动配合各项调控措施,使科学理性定价逐渐转变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增加用地,强化保障,努力使住房市场预期趋于理性。理性的房地产市场预期有助于保持调控效果。为此,我市立足于长期发展,稳定市场预期。一是增加用地供应。今年前10个月,市本级供应住宅用地7209亩,同比增长85.67%;全年将供应1.03万亩,较前3年平均供应量提高17.16%;2015年前,按照年均不低于10%的递增幅度制订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二是强化住房保障。今年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5885套,基本建成45733套,均超额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为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发出稳控房价的积极信号;每月发布土地供应、住房投放、销售和交易价格等权威信息,把握市场形势引导权,稳定市场预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一是供应大幅增加。9月 11月,市区商品住房分别投放95万平方米、85万平方米和155万平方米,较1月 8月平均60万平方米有了大幅增长,短暂性供求关系紧张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二是价格涨幅回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显示,我市8月 11月环比指数分别为100.8、100.2、100.0和100.1,是35个大中城市中惟一环比零增长的城市;自8月起,市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连续4个月下跌,环比分别下降了2.34%、0.37%、2.12%和1.43%,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自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住房供求关系得到初步改善,价格涨幅得以控制,市场预期趋于理性,群众对调控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对此,我市有以下两方面的深刻体会:

领导重视,科学决策。我市将住房价格稳控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亲自部署;市政府组织了多次市场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研判,明确了“增供应、抑投资、稳房价”的调控思路,从增加供应、抑制投资、规范市场、稳定预期、引导企业合理定价等方面制订了调控措施,增强了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房管、国土、物价、金融和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分别从限购政策、价格监控、增加住房和用地供应、防范地价异常波动、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以及引导媒体客观报道等方面,各负其责,形成调控合力,确保了调控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积极借鉴兄弟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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