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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1日   浏览: 1474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12)4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的通知

 
各市造价站(处)、协会:


    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造价员每三年应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2009年2011年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已于去年年底结束,凡未参加2009年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造价员或去年已开通未学完的学员,应按以下要求参加补习:

    1、 登录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 在登录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时,请先选择 苏补,然后再输入证书号。例如苏补*********。

    3、 收费标准:根据中价协《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30学时网络教育课程的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交费方式按照中价协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中提示的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注意:不要汇到省造价总站),交费附言中注明:姓名、造价员证书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江苏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补习。

    4、补习课程播放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5、按规定完成20092011年度补习学习后,打印造价员网络教育补习合格证。

    6、网络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发票及服务咨询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0、01082318888。

    7、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做好通知、解释以及督促工作,凡是已开通到期没学完的一律无效。

    8、按照无锡市造价处的工作安排,无锡市20092011年度的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形式,具体查询无锡市工程造价信息网,时间未定。

    9、根据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造价员应接受继续教育,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我省2012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计划于2013年年初布置。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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