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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力推投诉标准化、提升投诉透明度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5日   浏览: 2307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为使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台了《江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结合江苏省建设厅新出台《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经多次研究整理并邀请专业律师修改讨论,最终于2014年1月20日在江阴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投诉人及被投诉人的职责和权利,也对投诉处理人员提出了更高更规范的要求。首次明确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招投标过程中有权提出异议,招标人必须答复的几种情况。具体为:一、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二、对开标过程有异议,招标人应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三、对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有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首次向社会公布了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过程中的具体受理科室、受理电话和受理过程中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办法》试行以来,江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已成功处理有效投诉两起,处理过程比之前更高效更透明,受到了各方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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