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字〔201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质量,保证《南京工程造价管理》所刊发指导价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和广泛性,根据《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和信息员管理办法》(宁建价字﹝2014﹞21号、宁价协字﹝2014﹞3号)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名单,聘期四年,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名单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