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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文章来源:  江苏省造价网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4日   浏览: 2117   作者:江苏省造价网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1618

 

关于建立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管县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为配合“双随机”监管机制的实施,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的文件要求,我站拟建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现就建立名录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录库的建立管理和应用

    由省造价总站牵头建立和管理,主要用于省造价总站以及省辖市、省管县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双随机”抽查,原则上名录库每年可更新一次。

    二、入选名录库人员的基本条件

    1、造价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其中咨询企业入选的专业人员必须是注册造价师或中级以上造价员。

    2、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

    3、熟悉工程造价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精通业务。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廉洁自律、工作主动。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入选名录库人员的专业划分

    每个市可根据本市的情况,选送的人员可以按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其他合理配备。

     四、入选名录库人员的数量

    省级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00人,由各省辖市(省管县)选送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每个地区选送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数,可从咨询企业中选送,且每个省辖市选送市、县、区造价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5人,也可选送当地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入库,参与联合执法。

    五、具体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省管县应于2016731日前将本辖区内名录库人员名单汇总后,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见附件)。省造价总站将根据各市上报的名录库人员名单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供省辖市、省管县造价管理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使用。

    联系人:毛薇  电话:025-51868985

附件:各省辖市(省管县)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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