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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西藏小额工程招投标实行随机抽取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8日   浏览: 2273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减少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源头防腐工作,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制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随机抽取中标人管理办法(试行)》,从本月起在全区探索推行10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通过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招投标模式。
     2013年,西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交易项目达1384个,涉及资金155亿余元。由于招投标工作的特殊性,近年来,自治区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市场还缺乏有序竞争,围标、串标时有发生。
     为此,《办法》明确,西藏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并具备通用技术、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园林绿化等专业施工工程可采用公开随机摇号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人。《办法》还明确,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投资批复和自治区颁布施行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图计算确定工程施工项目发包价,原则上发包价应是工程竣工结算价。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投资额超过发包价的5%时,在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根据实际进行结算。
     《办法》规定,小额工程随机抽取招投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招标要求的证照、资质及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没有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记录,经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可参与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招投标活动应按规定在自治区和各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抽取过程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并进行全程现场监控和录像,抽取结果通过网络和现场两种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人米玛次仁介绍说,《招标投标法》虽然没有摇号、随机抽取等形式的规定,但此次我区出台的《管理办法》并没有与之冲突,还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要求,符合机会均等的市场精神,是对现有制度的发展、完善和创新。如果今后在推行此项工作的实践中取得一些经验,还打算逐步在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领域招投标活动中予以总结和推广。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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