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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5日   浏览: 1682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市区各相关单位如有人员造价员证书需要换新证、并证的,请于8月29日前,由单位集中携带原证书和1寸照片1张到扬州市造价管理站市场科办理。各县(市、区)的咨询单位送至县(市、区)造价管理站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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