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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5日   浏览: 1971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盐市建价字2014〕47


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站(办)、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14〕1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盐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3年1月1日前取得正式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愿申请参加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1、评价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行业责任、行为记录。

2、评价标准:(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

四、信用评价工作步骤

1、2014年11月底前,各咨询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自行完成组织评价。市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成员进行工作分工、业务培训,明确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统一现场评分口径。市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及各县(市、区)造价站(办)于11月底前根据各区域采取召开座谈会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了解本辖区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评价期内的诚信情况,完成《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的内容填报。

22014年12月20日前,现场考评小组根据计划安排表前往各参评咨询企业实地核查,现场考评打分结果(评分表)需经企业负责人、考核组成员、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共同签字。核查主要内容包括:

(1)、资信状况

现场查看房产证、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工商登记机关文件,现场调阅网上管理系统企业与人员情况、近六个月的五险缴纳清单和交费凭证等书面资料。其中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信息以网上企业监管系统为准,请各企业预先统一从企业监管系统里打印出来,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减分、社会保障的核查信息均以此名单为准。

(2)、成果质量

现场查看咨询合同和相关资料,从企业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在2012-2014年度签订合同的3个咨询项目档案进行查看,检查咨询合同管理、流程控制、质量控制、咨询成果、咨询报告书、档案管理、项目填报和建设部造价咨询统计年报填报。

(3)、经营业绩

现场查看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技术复杂的咨询项目合同,任意抽取三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档案的效果评价意见表,属于业务拓展的咨询合同、成果文件和发票。

(4)、行业责任

现场查看企业专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和有关证明,运行正常的企业管理平台或ERP平台,参加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学习、交流、例会等活动资料,管理机构要求上报的资料信息和被采用的工程案例,有主管部门证明的造价管理资料,学术研讨以及各项创新创优工作。

(5)、行为记录

现场查看书面资料,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评分表和不良行为评分表的内容提供资料。

3、2015年1月底前,市信用考评领导小组将完成最终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工作后报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

4、2015年3月底前,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确定的名单报送企业的信用评价书面资料。省造价管理总站会同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人员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按复审后的得分确定复查企业数量、名单,制定省考核小组复查方案,开展复查。

5、2015年4月底前,将审定的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江苏工程造价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供社会查询,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向住建部、省住建厅、中价协报备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五、信用评价相关问题说明

1、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期为2012年至2014年三个年度。

2、专门负责咨询成果审核的技术负责人,可视同每年有工作业绩。

3、企业客户评价意见根据抽检的三个咨询项目(咨询项目标的额在500万以上)档案中的《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的填报情况(按附件2表4)和各市县召开建设、施工、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座谈会评议情况打分。2012年度抽检项目必须是2012年5月份以后出具咨询成果报告的项目。

4、2014年申请初始注册人员一律不计入注册造价师数量,造价师变更有省注册中心受理单的可计入注册造价师数量。

5、建行系统的甲级副本企业独立评价。

6、2012年、2013年建设部咨询企业统计年报中的造价咨询收入数据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反馈各市,分支机构的年度业绩考核依据其财务报表,母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不包含分支机构的数据。

7、良好行为奖项的认定以发文时间在评价期内为准。

六、信用评价相关工作要求

1、请自愿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表》于11月14前报送至我处市场监管科。

2、各参评企业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明确专人抓好落实,吃透评价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等,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3、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必须对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和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详见附件2),要真实、完整、准确提供企业信用评价的信息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情况,并将报送的资料按照文件要求按顺序装订(详见附件3)。

4、考核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对企业认真负责的使命感,要认真细化考核内容,吃透标准,实事求是,尺度一致地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质量。

5、信用评价工作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开展业务的同时有序进行,考核从严、其他从简,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公平。

 

附件:

1、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

3、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表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7日

 

 

  送:省造价总站,市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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