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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快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入冬前全面完成新建和维修房屋计划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5日   浏览: 1722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黑龙江省住建厅日前发布因水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截至9月20日, 2013年全省因灾倒塌房屋计划重建12254户、计划严重损坏房屋大修26930户、计划一般损坏维修26843户,已分别完成7051、15329、21957户,分别占计划58%、57%、82%。随着天气逐渐变冷,有效施工期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为此,该厅于9月29日下发《关于加快因灾损毁房屋新建和维修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必须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灾后重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9月27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加快损毁房屋恢复重建步伐,计划维修的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计划新建的11月下旬完成。《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因灾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具体体现,作为有效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的具体措施来完成。当前,各级住建部门要把灾区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抓住有利施工期,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抓好落实。
     《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宜修则修、宜建则建、能快则快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确定因灾损毁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建、维修、水浸房屋烘干和越冬保暖设施维护的指导,靠前指挥,指导农户两班作业,帮助协调解决短缺物资、提供技术服务等,加快施工进度;对于2013年新建和维修计划安排较少的县(市),抓紧与农户研究调整建设计划,以减轻稳定安置压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重损坏房屋修缮后要经技术人员把关后入住,水浸房屋烘干时要注意室内防火和一氧化碳中毒;强化施工进度的统计工作,要把工作进度掌握到户、到人,并按照旬报制度定期上报。对指导灾后损毁房屋新建、维修、室内烘干和水浸房屋越冬保暖维护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力争尽快解决,确保入冬前全面完成新建和维修房屋计划。(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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