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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出台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0日   浏览: 1833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据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同期,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将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处理率达到85%,县级市达到70%,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

此外,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三部委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需要近4300亿元。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以上。

根据三部委《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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