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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部分私家车6年内免检

文章来源:  连云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6日   浏览: 1707   作者:连云港工程造价信息网
    5月16日,质监、公安两部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又称18条车检新政),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了反响。《意见》明确规定,安检机构不再按规划设置控制数量和布局;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车主可自主选择安检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安检机构应规范检验行为,不得擅自增减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检验便民措施。  

  实为“6年免上线检验”

  根据《意见》,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须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按照《意见》规定,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在此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需要提醒的是,检验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车检验周期没有发生变化,仅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我市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安检机构违法可投诉

  对于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违法行为,车主可以拨打各安检机构服务大厅公示的质监和公安部门的监督电话投诉,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从重处罚。

  19日下午,市质监局、公安局召集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在连云港市质监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公安部、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及省质监局、省交巡警总队文件精神。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分布情况为新浦2家、开发区2家、4县各1家,均为通过计量认证和资格许可、独立承担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的社会化检验机构。本次会议上,8家安检机构现场签订了规范检验行为的承诺书。质监和公安部门还通报了近年来省质监局、公安厅联合检查的情况,明确了安检机构的主体责任,重申了安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会议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推动车辆年审便民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车辆检验,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此外,市质监、公安部门在本次会议上,还结合省质监局、省交巡警总队文件精神,要求我市的8家安检机构自6月起执行检验报告车主签收制度,安检机构除自行留存及办理年审各出具1份报告外,还应向车主或其委托人提供1份车检报告,车主签收报告后如对检验报告及检验行为有异议,可及时拨打各家安检机构服务大厅公示的质监和公安部门的监督电话。各安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外观、车辆底盘动态等近百项人工检验和车速表、车灯、制动性能等线内检验。对于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处罚。


标签: 部分 , 9月 , 私家 , 6年 , 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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